勞務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有賠償嗎
作者: 發布日期:2018-08-27 點擊量:4871
1、不續簽時合法的,但《勞動合同法》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。 因為雖然是勞務派遣合同,當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及責任,所以是要支付賠償金的
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,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,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,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、工作崗位等情況。
2、賠償金是按工作時間來算的。
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,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,按一年計算;不滿六個月的,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。
3、若有糾紛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。